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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及其适用的困境

         

摘要

现代社会的邪教,由于各种原因,滋生蔓延与壮大趋势明显.所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恶劣,影响重大,给社会治安和秩序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在打击与预防邪教的多层次治理对策和方法中,刑事法律规范的打击与预防是最后一道严厉防线.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两个与邪教犯罪有关的刑法条文之一.本罪作为扰乱公共秩序罪中一项罪名,因法律条文比较笼统,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较为复杂和困难,因此应当更加细化,降低入罪门槛,进一步更改罪名,使该罪名能够更有效的打击邪教犯罪.同时预防与打击并重,在罪前和罪后采取相应措施,更好的维护社会治安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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