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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路不满五年禁开膛——违法马路拉链工程最高罚3万

         

摘要

《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已经过2005年5月8Et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从8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本市以后的新建、改建、扩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或大修竣工后未满3年的城市道路不得再进行挖掘。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由交通路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办法还规定了违法挖掘马路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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