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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改革后农村客运之思考

             

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和水路运输管理费等6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从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的单位税额从0.1元提高到0.8元。燃油税改革影响深远,但从近期来看,由于国际油价的持续低价,我国成品油市场价格不升反降,税费改革后的矛盾并没有凸显出来。笔者认为,燃油税改革之后,将给交通运输行业带来强烈的冲击,特别是对农村客运的冲击将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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