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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与完善

         

摘要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颁行,对于鼓励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反不正当竞争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备,市场竞争的日益活跃和激烈,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多样化和复杂化发展,《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呈现出明显的缺陷,如未明确《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的的主体范围、对市场中出现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难以规制,缺乏调控力、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无法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反垄断法》重叠等.不能较好地适应发展中的市场经济,不能有效地发挥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主体合法权益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些问题有些是由于立法时的条件所致,有些则是由于立法技术所致.我国有关部门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审查,采取明确经营者范围、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适当增加以拓宽执法范围、加强对法律责任的规定,增强法条的可操作性,加大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力度等措施,促进我国竞争法制的完善,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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