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天津政报》 >批转市环保局等4部门拟定的天津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津政发200291号

批转市环保局等4部门拟定的天津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津政发200291号

         

摘要

津政发[2002]9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市容委、市公安交管局拟定的《天津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暂行规定》,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