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天津法学》 >对职务犯罪批捕权上提一级后的现实思考

对职务犯罪批捕权上提一级后的现实思考

         

摘要

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试行的职务犯罪批捕权上提一级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下级检察机关怠于行使侦查监督职责,侦、捕、诉衔接不畅影响案件质量,承担错案责任主体不明确,上级检察机关的不捕决定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因此,上下级检察机关要健全机制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建立上下畅通、左右联动的侦、捕、诉衔接机制保证案件质量,要完善考核标准,厘清错案责任,要对上级检察机关的不捕决定实行备案审查制度.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