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天津教育》 >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社会支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社会支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摘要

从一九八四年起,我市农村和城市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支教活动。几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这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对于促进尊师重教社会风气的形成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许多部门和单位,从提高劳动者政治文化素质、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为教育改革多做贡献的高度出发,把支教当做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与教育单位建立起长期挂钩、定点支援的关系,坚持为学校和师生办好事、办实事。许多工人、农民和社会各界人士,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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