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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足国Ⅳ标准乘用车2011年7月起将全面停售

         

摘要

据了解,从2011年7月1日起,全国销售的乘用车等轻型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Ⅳ标准);而从2010年7月1日起,未满足国Ⅳ排放标准的新车将无法进入工信部的新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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