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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继续性合同终止制度的法律构造

     

摘要

继续性合同终止的制度构成,包括终止条件、终止主体、终止意思表示、终止程序和终止效力.终止条件确立了非任意终止和任意终止的二分,终止主体因非任意终止权和任意终止权而有不同,终止通知是终止意思表示外部化的表现形式与法定程序,非任意终止均为即时终止,预告终止仅存在于任意终止之中,终止仅向将来发生合同消灭的效果,一般不具有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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