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理论探讨》 >人大选举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的协同发展

人大选举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的协同发展

         

摘要

中国先有协商民主,后有选举民主,全国人大召开后,人民政协继续存在,人大选举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长期共存、相辅相成、协同发展,从而构成了独具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人大选举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的协同发展,既能发挥各自优势,又能弥补各自不足。推进人大选举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协同发展,能够实现刚性民主与柔性民主的相得益彰,能够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同部分群众特殊利益的完美结合,能够确保人民既有充分投票的权利又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从而真正实现人民民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