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检察官 >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规章制度'的界定

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规章制度'的界定

     

摘要

@@ 刑法第134条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是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备条件之一,那么,本罪"规章制度"范围如何界定呢?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检察官》|2005年第3期|85|共1页
  • 作者

    张清鸿; 迮银军;

  • 作者单位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检察院,224500;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检察院,22450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法律;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