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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检察委员会工作需要厘清六个关系

     

摘要

@@ 如何规范检委会工作是检察改革的着力点之一,笔者认为规范检委会工作需要厘清六个关系.rn一、应厘清检委会与同级人大常委会的关系--涉及异议决定权rn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讨论重大案件时不同意多数检察委员会委员意见的,可以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报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是为了贯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又要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尊重检察长.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检察官》|2010年第17期|15-16|共2页
  • 作者

    程元臣;

  • 作者单位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07500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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