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浅论当前我国立法中的物权变动模式

浅论当前我国立法中的物权变动模式

         

摘要

物权变动模式作为物权法的重要内容,一直是学界讨论的热点。然而学说不能替代立法,我国的现实法律制度已经呈现出一种特有的二元化模式,总体采债权形式主义,兼有债权意思主义,以登记要件主义为原则,以登记对抗主义为例外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也是我国的民事习惯、法律实践、社会现实条件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的结果。然而这种模式有利也有弊,因此我们说对于物权变动模式的争议仍将继续,因而立法从这层意义上也替代不了学说,期待我国物权变动模式的完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