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建立相互保险制度,设立中立调解机构,完善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建立相互保险制度,设立中立调解机构,完善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摘要

国家的医疗水平直接关系到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不能在患者和医务人员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医疗技术将很难进步,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也难以得到保障。从各国的实践经验来看,医疗责任保险可以促进患者和医务人员之间利益关系的平衡。我国的某些省市已经开始推行医疗责任保险,但结果却不尽人意,医患关系依然没有得到缓解,医闹愈演愈烈。借鉴美国的相互保险制度,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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