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纳税》 >浅谈推进水资源费改税改革

浅谈推进水资源费改税改革

摘要

水资源有偿使用费改税,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等9个省市试点。黑龙江省属于非试点省份,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收取水资源费。本文以省级收费存在问题为导向,提出费改税前水资源收费管理对策,并积极推进费改税改革。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