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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灵活运用税收政策规避资金断流风险

         

摘要

问:我是一家小型纺织企业的财务人员,所在企业每月棉纱销售额在500万元左右,销售规模稳定,月纳税额一般在10万元左右,生产棉纱所需的皮棉有自行向农户收购和从其他棉花加工厂购进两种形式.上个月的最后一天,企业收到了原料供应商新疆某轧花厂开来的发票,共计价款400万元,税额52万元.在当天认证过程中,我发现对方开具的发票税号错误,不能正常进行认证.当天及时将发票退回了开票方,但由于时间原因,来不及当月换票,开票方只能在次月重新开票.国家规定应在认证通过的次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据此,开票失误将造成企业本月将多负担52万元的增值税,占压资金52万元,在下月取得对方开具正确的发票后将形成5个月左右的留抵.纺织企业为低利润企业,资金流本来就紧张,每月原料支出及货款回收都有既定的支出预算,在原料购进后根本没有多余的资金纳税,生产经营难以为继.请问,有没有什么合法的途径,可以规避资金断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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