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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非正常户税收征管的四点建议

             

摘要

非正常户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连续三个月未申报纳税,经实地调查,无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由税务机关公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纳税人。一般由税务机关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转入非正常户管理,一年后,予以注销税务登记,应纳税额列入欠税管理。对非正常户的征管,由于无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其应纳税额往往很难追缴入库,是征管的薄弱环节。笔者建议,应采取以下四条措施,加强对非正常户的征管。第一,严把税务登记关。这是加强非正常户征管的基础环节。当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应严格要求其提供详细、真实的证件、资料,如:居民身份证件证明及籍贯、住址证明,所有的银行帐户,场地所有权证明,有关联关系的纳税人等等。认真澄清纳税人的资产状况,为非正常户征管提供第一手资料。第二,严把纳税申报关。这是加强非正常户征管的必要环节,税务机关在申报期限内应提前介入,督促纳税人按期办理申报,对未按期申报的,应在期满之日起3日内,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的罚款。第三,严把税款征收关。这是加强非正常户征管的核心环节,税务人员应经常深入纳税人中,准确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加强对有纳税异常表现的纳税人的管理。在纳税期前发现纳税人...

著录项

  • 来源
    《税收与企业 》 |2003年第s1期||共1页
  • 作者

    叶双群;

  • 作者单位

    永济市地方税务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税收 ;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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