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表面工程与再制造》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8〕50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8〕502号

         

摘要

cqvip:为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发改环资〔2017〕751号)和《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办环资〔2017〕1778号)要求,加快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两部委)将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体范围和建设内容(一)主体范围。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不铺新摊子,主要利用现有资源,报备的基地原则上应是在建基地,具备相关建设规划、取得基地建设用地和项目前期开工手续。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