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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根据《规则》将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落到实处 全面有效陈述 加强监督管理

     

摘要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派出机关应当每年组织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责述廉。这既是加强对派驻机构监督的有效途径,传导压力、督促监督责任落实的重要方法,也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集中“检阅”。实践中,有些述责述廉工作流于形式,存在重点不突出,述不清、述不准、不全面等问题,我们认为,做好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需要把握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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