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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法律问题漫谈之十 适时修法引导银行资金流入股市

         

摘要

银行资金与股票市场,从来都是一个极为敏感的话题。股市十余年发展历程中,数次清查银行资金流入股市问题,每一次都给股市带来巨大的阵痛。银行资金因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与股市渐行渐远。1996年颁布的《贷款通则》第20条规定,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此一铁律在数年间未曾改变。1999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法》第133条也明确规定,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银行资金进入股市的通道被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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