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公司

             

摘要

医药: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5月5日,发改委公布,在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全面推进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改委实行最高出厂价和最高零售价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