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职工法律天地:下 >浅谈未成年人监护制度

浅谈未成年人监护制度

     

摘要

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是指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一、我国监护分类  (一)父母监护  结合《民法通则》第16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来看,父母是未成年人第一顺序的监护人,除非死亡、丧失监护能力或被剥夺监护资格。看起来,谁是父母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个想当然的概念,实际上,很多情况下,对父母的理解和确定也是个复杂的问题,这给未成年人能否获得适当监护也带来了挑战。对于父母的理解,简单来分,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对于养父母和继父母的监护资格确定,相对容易一些,但也依赖于对生父母的确定。《婚姻法》(2001修正)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条做了明确规定。第二十六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著录项

  • 来源
    《职工法律天地:下》|2016年第6期|P.12-12|共1页
  • 作者

    曾欢;

  • 作者单位

    430000,湖北省监狱管理局 湖北 武汉;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法律;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