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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智能手机预装软件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建议

     

摘要

为了维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国内外相关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对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和预置应用软件提出管理要求。该通知弥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手机预装软件领域的法律空白,是我国处理预装软件问题的一大进步。但是,《通知》规定的事项只涉及了行业监管,关键的执行力和操作性却仍然没有得以确定,手机预装软件这一行业监管效力普遍偏低,它并没有提出具体的惩罚措施有哪些,也未明确规定如何保护手机用户的合法权益,它实施后所能产生的作用只能在实践中检验。同时,《通知》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它只对生产厂商的预装行为进行了限制,实际上,预装软件可以通过很多途径实现,经销商都可以凭借其便利条件在手机中预装软件,《通知》对这些环节的规制却是一片空白,不利于整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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