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体育研究与教育 >争议与解析:我国倒卖体育比赛有价票证行为的入刑思考

争议与解析:我国倒卖体育比赛有价票证行为的入刑思考

     

摘要

随着我国竞技水平的提高、比赛商业化的成熟,体育赛事精彩程度大幅提升,倒卖比赛有价票证行为也日益猖獗。目前,该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成为破坏体育事业良性发展的毒瘤。然而,该行为目前在我国刑事立法体系中尚不构成犯罪,仅属于一般行政违法行为。虽然可以通过行政处罚进行规制,但是规制的力度毕竟有限。这使得行为人违法成本过低,起不到威慑、预防作用。因此,为了有效规制该行为,保障体育赛事的健康发展,实有入刑的必要性。而在入刑的立法中,应当根据我国刑事立法“既定性又定量”的特有模式,在行为、对象、情节等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方面进行设置,以此完善有价票证的法律体系,收取刑事立法的象征效果。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