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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商标意识 创立名牌球队

         

摘要

<正> 商标,乃是某种商品用以区别于其它同类商品的标志。商标的好与坏,知名度的高与低,直接关系到商品的赢与亏以及企业的成与败。国内外一些大名鼎鼎的公司,往往仅因其产品响亮的商标便大获其益,如美国的"可口可乐"、"IBM",日本的"丰田"、"索尼"、"松下"以及我国的"茅台"、"中华鳖精"等。这些商标本身就是巨大的财富。令人欣慰的是,商标意识正日益深入国人之心;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一意识却尚未走进球场。今年的甲级联赛较之往年突然火爆不少,原因之一是中国足球正日益职业化而成为一种商品。既然是一种商品,就应竭力将其推销给消费者——球迷,才能实现其商业价值,才能搞活足球经济。在足球这个大市场上,每支俱乐部队都是一种"商品"。经营者要搞活这一独特的"企业",就必须提高其"营业额",即大量吸引观众来观看本队比赛。而吸引球迷的关键之一,在于球队这种商品必须有一个响亮的"商标"——队名。纵观世界足坛,这样的商标比比皆是,如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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