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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推进金融业制度型开放之RCEP新金融服务规则研究

         

摘要

推进金融业制度型开放,要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金融制度体系。中国在RCEP中首次纳入新金融服务条款,该条款规定了按照内外一致原则允许外资金融机构提供新金融服务,是高标准金融服务规则。本文探讨了RCEP新金融服务的概念,梳理了RCEP新金融服务规则的历史演进和最新发展,归纳出规则演进的脉络。最后针对中国金融创新开放制度与实践在衔接RCEP新金融服务规则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是高质量实施RCEP新金融服务义务,在制定金融创新开放政策时开展国际义务审查;在开展相关试点时,根据创新业务特点和在华外资机构专长,给予外资相应试点机会,提升政策透明度。二是丰富未来金融创新开放实践,善用RCEP新金融服务规则制定“引进来”金融政策,增强中国金融创新开放正向溢出效应,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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