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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692家企业年内需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摘要

日前,深圳保监局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联合制定《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一步明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范围。凡在《名录》企业若不按要求投保责任险,其排污状况等信息将强制公开。《名录》包括深圳地区692家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危险废物经营、铅蓄电池生产、污水和垃圾处理以及电镀、线路板、印染等重污染行业具有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信息。凡《名录》内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时间从本月始到年底前完成。企业可自主选择险企和产品,按照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保险合同,交纳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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