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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州县委员与官僚行政——以巴县为例

     

摘要

有清一代,地方督抚大员因特定事务临时差遣的办事人员称为委员,“事竣则裁”.咸同以后,州县各类型公局机构大量兴起,委员出现了“任期化”的趋势.通过对清代《巴县档案》《南部档案》等州县档案资料的梳理,详细考察州县委员的职位、薪水及委员的承充、卸任过程,并对州县行政事务中委员的职责、委员与州县官的关系进行了讨论.清政府通过差遣委员,为候补官员提供了就职的“岗位”,有助于州县新增行政事务的运行,更加强了国家对地方社会的控制,“皇权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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