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丝路视野》 >关于放开新疆售电公司代理清洁供暖用户交易的重要意义和建议

关于放开新疆售电公司代理清洁供暖用户交易的重要意义和建议

             

摘要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加快推进电气化新疆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16]161号)和自治区发改委、能监办、经信委 《关于我区电供暖项目直接交易输配电价的通知(试行)》(新发改能价[2017]142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新疆区域的实际,建立了电供暖电力市场化的竞争机制,加快推动清洁供暖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新疆区域,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冬季大气污染治理一直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已势在必行;随着国家实行的产业、地区倾斜政策,为清洁能源供暖提供了的良好的发展机遇,政府要求逐步采用蓄热式电锅炉集中供暖;对原有小燃煤锅炉集中供暖的居民小区,逐步采用蓄热式电锅炉集中供暖;对已改造为天然气锅炉集中供暖的居民小区,增加电锅炉作补充,利用峰谷电价,实现"气电互补",提高供暖安全可靠性,降低运行成本.大大鼓励了电能等清洁供暖用户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而吉林省已于2018年2月进一步明确清洁供暖价格政策——100万千瓦时以上电能清洁供暖用户可通过售电公司参与交易.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