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 >有工资欠条,可不经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索要工资

有工资欠条,可不经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索要工资

         

摘要

李某是清河村一名农民。2007年4月,经不住村里人的鼓动,他和十几个老乡一起到了张某承包的某个高速公路工地打工。开始,张某口头约定李某和十几个老乡每月每人薪水1500元,包吃住。可谁知工作几个月后李某一分钱都没拿到。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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