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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下“包袱”再出发

     

摘要

'刘某某冒领群众粮食直补款,但考虑到该同志将款项用于偿还村集体债务,且认错悔错态度较好,乡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在阆中市博树回族自治乡(以下简称'博树乡'),一场案发地警示教育会令参会者动容。该乡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某某,为了偿还村集体债务,召集村'两委'成员决定冒领一部分群众的粮食直补款。'那时我是村支书。村上修路那么多欠账,老板要债要得大家心力交瘁,年都过不好,所以就打了那么个主意。'谈及违纪行为,刘某某觉得自己是'鬼迷心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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