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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要加大力度继续深化——纪念农村改革30周年

         

摘要

农村改革30年,四川是改革起步最早的省份之一。通过农村体制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改革和发展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一是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前期,主要是破除人民公社体制,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二是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农民收入上不去,增产不增收,导致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三是上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初,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负担却不断加重,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最终取消农业税;四是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分别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并明确指出我国已进入以工支农,以城带乡的阶段。总结农村改革30年的经验,有五点深刻体会:一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重视群众的实践和创造,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二要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三要统筹城乡发展,逐步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四要构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机制;五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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