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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四川规定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七不准"日前,省纪委监察厅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规定》严令禁止七类行为,包括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或者以同一事由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应由个人承担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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