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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县、乡公务交通补贴提高统筹比例,不设上限!

     

摘要

好消息!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配套政策持续巩固公车改革成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县、乡在党政机关车改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总额内,提高统筹比例,集中部分重点保障好出行任务重的岗位和人员,地方车改补贴统筹比例不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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