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

             

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建设“健康山西”为目标,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路径,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全科医生培养规律,坚持政府主导,同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立足基本省情,借鉴国内外经验,坚持制度创新,试点先行,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