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西金融》 >实施存款实名制势在必行

实施存款实名制势在必行

         

摘要

所谓存款实名制是指个人或法人与金融机构往来时,必须用真实姓名的一种制度。它规定了行为人(实际存款人或法人)的义务,必须用真实姓名进行金融往来,即:金融机构进行储蓄存款时,个人使用其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法人使用其法人名称及纳税注册名。存款实名制是规范市场经济的需要规则,发达国家已实施多年,而在我国却举步维艰,其中困难、阻力可想而知,但是在当前经济环境下,顺应金融体制改革的潮流,实施存款实名制已势在必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