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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档案法实施办法》

     

摘要

《档案法实施办法》颁布后,县政府办公室向全县各单位转发了吉县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实施办法》意见”,县档案局组织工作人员,利用3天时间,学习了《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随后,于7月9日至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实施办法》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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