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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网上行为

         

摘要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和宣传部连日来已经以通知方式要求属下各单位贯彻《规范》,约束对象为株洲市党员干部。《规范》规定党员干部“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亵渎、诽谤等”;未经单位授权,不得擅自公布单位的工作内容和信息。从事网络制作、发布和传播信息等,不得“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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