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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

         

摘要

cqvip: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是新发展阶段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所在。农民是农村的主人,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主体。如何在乡村振兴中全面落实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依靠农民这个主体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是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著录项

  • 来源
    《上海农村经济》 |2021年第10期|33-34|共2页
  • 作者

    刘庆斌;

  • 作者单位

    中共山东省青州市委党校;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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