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综合精神医学(英文)》 >对抑郁症患者违法行为责任能力的评定

对抑郁症患者违法行为责任能力的评定

         

摘要

对精神疾病患者违法行为责任能力的评定,目前在国内与国外都有日益严格化的趋势。例如我国过去受到前苏联司法精神病学模式的影响,认为被鉴定人一旦确诊患精神分裂症或其它重性精神病之后,就被视为“一律无责任能力”了。但自1980年我国正式颁布《刑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