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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融赔付”质疑

         

摘要

在保险理赔实务工作中,保险企业对那些不完全符合保险合同规范要求的保户发生风险事件损失时,持“通融赔付”的观点,即将非完全规范性的保险合同视为完全规范性的保险合同,由保险企业对被保险人的风险损失进行赔偿。“通融赔付”论者还对这个概念作了明确的定义描述:通融赔付是指保险人根据保险条款或法律规定,没有责任赔付给被保险人损失时,权衡经营业务的得失,放宽赔偿责任而支付的赔款。并认为下列原因引起的赔付案件属于通融赔付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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