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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山东药乡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的复函

         

摘要

<正>鲁价费函[2013]72号省林业厅:你厅《关于转报山东药乡国家森林公园申请恢复门票等相关收费请示的函》(鲁林函药字[2013]3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一、山东药乡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核定为每张40元;园内游览车票价每张10元,随上随下,当日有效。游览车票应单独销售,不得与门

著录项

  • 来源
    《山东政报》 |2013年第19期|P.63-|共1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山东省物价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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