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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法官等级趋于集中问题反思——完善我国法官等级晋升之实然性与应然性思考

     

摘要

通过对高级、中级和基层三级法院法官等级构成统计分析发现,改革后法官等级晋升呈现"水库效应",按期晋升的最高等级过于集中且流动性不强的问题较为突出,不仅影响法官办案积极性和审判质效提升,更关乎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实效和人民法院工作的长远发展.为使法官等级构成更加科学合理,最大限度激发法官尊荣感和工作积极性,从当前看,应加强按期晋升条件审查,强化择优选升的竞争性,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腾出更多法官选升空间,进一步完善等级晋升之外的法官激励制度;从长远看,应细化法官晋升相关法律规定,增设候任高级法官,适度拉长法官按期晋升年限,适当增加选升法官等级的比例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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