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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毒品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调研报告

         

摘要

一、立案管辖问题近年来,随着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大宗涉毒案件频发,关于中院一审案件管辖数量标准应如何把握的问题,成为困扰审判实践的难题。实践中,两级法院对毒品犯罪案件管辖数量标准的认识并不统一。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为例,有的法院认为,应当严格按照《刑法》规定,以“涉案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作为中院一审案件的管辖数量标准;有的法院认为,在“涉案甲基苯丙胺200克-30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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