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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

         

摘要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中央银行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最早以法律形式确立这一制度始于美国。到20世纪40年代,经过了世界性的经济大危机,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作为中央银行调节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重要工具,其作用开始被广泛地得到认可。许多国家也陆续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存款准备金比率,并授权中央银行依照货币政策的需要,随时加以调整。我国从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开始对专业银行实行存款准备金制度,其目的不仅是要保证整个银行体系的清偿能力,而且要把资金集中用于国家重点建设,并从宏观上进行信贷资金的调节。在执行中。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放松或收缩银根的需要,几次调高或调低了专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率,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对存款准备金制度的进一步改革也将愈加重视。本文仅就此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是加强宏观货币调控的需要 调整存款准备金比率的直接后果是使金融机构的超额准备金增加或使准备金数量不足法定要求,从而促使整个金融体系的信贷总额发生相应变动。假定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正好达到原有准备率的要求,这时降低法定存款准备率会使金融机构原有法定存款准备金的一部分变为超额准备金,因此可以相应扩大贷款或投资。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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