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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法》有关条款的解释及具体应用

     

摘要

根据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授权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的权力,其解释具有法律效力。为此农业部曾多次在有关文件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的几年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释。

著录项

  • 来源
    《种子》|2009年第3期|124-125|共2页
  • 作者

    武春富; 牛家坤; 梁泓;

  • 作者单位

    黑龙江省尚志市黑龙宫镇农业中心,黑龙江,尚志,150605;

    黑龙江省尚志市种子管理站,黑龙江,尚志,150605;

    黑龙江省尚志市种子管理站,黑龙江,尚志,150605;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农业经济管理法令;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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