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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家安全系统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规定

         

摘要

美国国家安全系统是美国处理涉密信息和军事、情报等敏感信息的信息系统。为加强对国家安全系统的管理,1990年7月,美国颁布了第42号国家安全指令《国家安全通信和信息系统安全政策》(国家安全通信和信息系统是国家安全系统的旧称)要求成立国家安全通信和信息系统委员会(NSTISSC);2001年10月,美国总统签署了第13231号行政命令《信息时代的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将国家安全通信和信息系统委员会改为国家安全系统委员会(Committee on National Security Systems,CNSS),具体负责国家安全系统政策及指令制定等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系统委员会是一个跨部门机构,由21个成员单位组成。成员单位包括(按英文字母顺序)中央情报局、国防情报局、商务部、国防部、能源部、国土安全部、司法部、国务院、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邦调查局、总务管理局、国家安全局、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联邦管理与预算办公室、空军、陆军、参谋长联席会议、海军陆战队、海军等,这些部门对国家安全系统委员会的所有活动具有表决权。目前,国家安全系统委员会由国防部首席信息官担任主席,分委员会主席和技术专家由各个成员单位选派。国家安全系统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国家安全局具体承担。国家安全系统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级的国家安全系统信息安全保障政策、指令、指示、执行规程、指南,以及为美国政府部门和机构提供有关国家安全系统的建议。具体职责包括:可靠并持续地评估国家安全系统面临的威胁和脆弱性,同时实施有效的应对措施;建立信息安全技术基线以实现安全防护;支持私营部门增强技术基线,以保证信息系统安全产品满足国家安全系统需求。本期国外资讯对第26号国家安全系统委员会政策《美国国家安全系统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规定》进行全文翻译,以供读者借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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