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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猪养殖使用宜林地不改变林地用途

         

摘要

为支持生猪养殖产业发展,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2020年5月中旬就生猪养殖使用林地有关问题下发通知指出,生猪养殖使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宜林地的,可以由养殖企业、养殖户等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林地承包方或经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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