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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某物业公司诉李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法院主动依职权调整违约金的效力

     

摘要

【裁判要点】在当事人未请求对于违约金过高进行调整时,人民法院可以就违约金的数额是否过高进行评价,并依据职权主动对过高的违约金进行调整,但在调整中仍然要适用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同时还必须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及预期利益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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