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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农民“自由迁徙”之关隘

             

摘要

对"自由迁徙"发出的有力呼声来自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这一提法引起公众对"自由迁徙"的再次热盼。 近代中国第一次在法律中明文规定公民享有迁徙自由,是1912年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新中国的《宪法》中也保留了该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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